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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870556/2023-00079 发文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体裁分类 :运政通 发文字号 :运政通〔2023〕3号
主题分类 :重要实事项目 主 题  词 :重要实事项目
成文日期 :2023年06月05日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05日
标       题 :澳门太阳城集团澳门太阳城集团:运城粮油储备库家属院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决定的通告
澳门太阳城集团澳门太阳城集团:运城粮油储备库家属院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决定的通告
发表时间:2023-06-05

  按照运城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令)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对运城粮油储备库家属院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征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运城粮油储备库潞村街286号家属院棚户区改造项目南起潞村街北侧,北至运城粮油储备库南侧(不含仓库企改用地),西至市建公司、麦丽谷业公司东墙,东至北海花苑、乔家庄西墙。本项目分二期实施,一期范围南起粮油储备库家属院3号楼北侧,北至、西至、东至范围同上,剩余部分为二期范围。

  二、征收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令)、《山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

  三、项目性质

  运城粮油储备库家属院棚户区房屋征收项目属棚户区改造项目。

  四、房屋征收部门与实施单位

  征收主体为运城市政府,征收部门为运城市住建局,征收实施单位为山西粮油集团运城储备库有限责任公司。

  五、签约期限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0日。

  六、通告期限

  本通告期限为5日。

  七、其他

  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对本征收决定不服的,可自征收决定通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征收决定通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望该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相互转告,密切配合,保证本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顺利进行。

  特此通告。

 

  附件:运城粮油储备库家属院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澳门太阳城集团

  2023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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