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运城市助企纾困40条》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澳门太阳城集团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运城市助企纾困40条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保障交通运输畅通,严格执行《通行证》、核酸检测结果互认机制,加强路网监测调度,实行货车司机“即采即走即追”+“人员闭环管理”,建立重点产业企业白名单,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
二、2022年4月至12月,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三、2022年至2024年,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四、2022年至2024年将减按50%征收“六税两费”的适用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五、2022年免征公交客运、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六、制造业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税务局)
七、税务部门推送退税提示提醒,纳税人一键确认、在线申请、在线退税,实现税费退库“72小时到账”。(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八、新办企业首次申领发票,顶格核发最高开票限额10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增值税普通发票50份。(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九、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十、推进企业上市,用好省级推进企业上市倍增投资基金,提升直接融资比重。(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十一、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企业首次“小升规”奖励39万元。对成功“个转企”企业奖励3000元。(责任单位: 市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
十二、政府性担保公司年担保费率从1%降到0.8%。对贷款到期符合条件的,政府性担保公司简化流程,做到应担尽担。(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十三、对市内建筑企业首次获得特级(综合)资质的,给予不少于20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财政局)
十四、对省级培育的乡村e镇,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补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十五、对符合条件的首次创业人员给予最高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十六、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级奖励100万元,市级奖励20万元;新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级奖励50万元,市级奖励10万元。对新备案的国家级众创空间,省级奖励30万元,市级奖励20万元;新认定的省级众创空间,省级奖励20万元,市级奖励1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
十七、对企业购买先进技术成果在市内转化、产业化的,按其技术合同成交并实际支付额,给予5%的补助,单个科技成果最高补助10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
十八、对正式获批运行的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每年给予1000万元经费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十九、对承担省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取得重大突破、实现成果行业共享的创新联合体,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二十、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省级最高奖励10万元,市级一次性奖励10万元;连续2次通过认定的,省级最高奖励20万元,市级一次性奖励10万元;连续3次通过认定的,市级一次性奖励20万元。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二十一、对能效达到基准水平的存量企业和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在建、拟建企业用电不加价。(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
二十二、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完成项目赋码、立项备案、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全流程审批服务不超过80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住建局)
二十三、对低压非居民用户、高压单电源用户、高压双电源用户获得用电时间分别压减至5个、15个、25个工作日以内。(责任单位: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能源局)
二十四、支持煤电等行业争取国家2000亿元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责任单位:人行运城市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
二十五、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工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二十六、支持企业投资开发铁矿、铜矿、铝矿等具备资源条件、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战略性矿产资源。(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能源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二十七、对节能降耗减排技术改造和企业智能化、数字化改造的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项目固定投资额15%的财政补助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二十八、对符合山西省保险补偿要求的重点新材料首批次产品,以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80%给予补贴,单户企业最高补贴5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二十九、2022年,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澳门太阳城集团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房屋的,减免6个月房租。鼓励其他民营中小企业创业载体为租户减免租金。(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国资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
三十、2022年,对年度营业额达到500万元的新增限上住宿、餐饮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对入选“中华老字号”、国家品牌战略的商贸服务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
三十一、对年度新增纳入统计部门“一套表”平台统计的服务业调查单位,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
三十二、2022年,对餐饮、零售企业员工统一要求的核酸检测,由地方政府给予全额补贴。(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
三十三、市财政设立500万元奖励资金,举行“幸运送大礼”消费发票抽奖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
三十四、对澳门太阳城集团疫情防控生活必需品保供骨干企业,给予每家一次性5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
三十五、对品牌连锁便利店(超市)在澳门太阳城集团门店数量达到20家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
三十六、2022年,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维持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80%暂退比例。(责任单位:市文旅局)
三十七、定期组织民营企业家开展战略规划、创新发展、决策管理、资本运作、市场开拓、企业文化等方面系统性培训。(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
三十八、2022年开展产业工人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5万人。(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人社局)
三十九、对重点支持领域的企业技能骨干、科研团队主要成员、优秀青年人才等个税缴纳予以一定补贴。(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
四十、对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员工子女亲属享受就学就医“绿色通道”。(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责任单位根据需要及时制定实施细则,并负责政策解释。中央、省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我市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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